关于办理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结项手续的通知 [重要]
院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各单位教师所承担的各级各类项目结项方面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将到期或超期未结项的项目一览表下发(详见附表1),请各单位督促承担项目的教师,于2004年3月31日前按照项目的结项要求到社会科学处办理结项手续。
2.将近期应该结项的项目一览表下发(详见附表2),请各单位通知承担项目的教师,于2004年6月30日前按照项目的结项要求到社会科学处办理结项手续。
3.各级各类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报至社会科学处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4.对于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期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社科处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冻结该项目的研究经费,同时,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2年内不允许申报新项目。
5.纸质结项材料必须按要求装订,连同电子版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朱秀杰 霍志刚 联系电话
5166117
E-mail:zhuxiujie@mail.jlu.edu.cn
详情请查阅社会科学处主页(http://hssra.jlu.edu.cn/)“社科通知”栏。
附表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未结项情况一览表
附表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待结项情况一览表
(东北亚研究院办公室 2004年03月26日 1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