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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吉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4-04-23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5年度“吉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的通知 [重要]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吉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学校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管理,鼓励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项目的有关情况及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学校重点项目以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为重心,通过聘请外国专家来校合作科研或讲学,借鉴和吸收国际最新科研成果和管理经验,为我校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1.学校重点项目主要资助范围
  (1)引进的新理论、新技术和管理方法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
  (2)有助于解决科研项目的难题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有利于培养我校高层次的科研人才。
  (4)有助于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基地等的发展建设。
  2.经费资助标准及内容
  向每位来华专家提供在华工作期间的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还将根据专家的层次提供其国际旅费和生活零用金等费用: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某学术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得者。
  (3)各国(或地区)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4)独联体国家知名教授。
  3.具体时间要求每位外国专家在校工作时间不应少于一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或科研人员。
  2.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吉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此表可从http://oic.jlu.edu.cn/oic/waiguozhuanjia.php下载)一式3份(A4纸打印,附软盘)。
  2.若需聘请的专家尚不能确定,可以不填申报表中的“专家姓名”、“专家国别”和“来华时间”等栏目。
  四、审批程序
  1.以学院等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后,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A4纸打印,附软盘),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申报材料后,报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
  五、申报及批复时间
  1.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2. 5月中旬学校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并将通过审批的项目上报教育部备案。
  3.5月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布审批结果。
  六、其他
  1. 来校参加国际会议应邀做报告或举办讲座的外国专家参照本通知进行申报,届时学校可按照短期专家的标准支付其在长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
  2.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项目以及临时来访的专家项目可在专家来访前两个月申报(所需材料与上同),学校视年度内经费使用情况给予资助。
  请按以上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联 系 人:孙妍青,张海霞
  联系电话:5166565,5166567
  电子信箱:sunyanqing@jlu.edu.cn,或zhanghaixia@jlu.edu.cn
  

 

(国际处 2004年04月23日 15:47:26)



附件3:DOC 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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