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东北亚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重要]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校发[2006]33号),为顺利完成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开、科学、有效,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成立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及《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进行复试、录取。
组长:尹 豪
组员:李玉潭 朱显平 徐 辉 邱 松
二、成立东北亚研究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组长:徐 辉
组员:尹 豪 邱 松 公 辉
三、按招生专业,各研究所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成员由5人以上组成,负责各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时间安排:
1、3月23—3月24日资格审查。
2、3月27日上午9:30—10:30专业课笔试。
3、3月27日下午1:30—4:30外语听说测试。
4、3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综合面试。
5、3月29日上午8:30—11:30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五、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和综合面试。
2、同等学力报考和跨学科考生,除按上述要求考核外,根据招生简章参加加试。
3、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说测试由院里统一组织,并制定统一的测试方式。专业课复试按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按笔试方式进行。外语听说测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
4、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生本人工作中的业绩情况等。政治素质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3)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5、复试考核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各方面考核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25%,外语听说测试占25%。
6、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东北亚研究院
2006年3月18日
(东北亚研究院 2006年03月20日 16:06:09)